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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8月8日

新‧詐騙手法 - 原來,我涉嫌詐欺?!


這件事一定要來說一下的,雖然我之前打了懶人包,但是我想我還是應該要盡責的為這件事情做一個詳細的解說。

這是去年的故事,一個關於我被起訴的事:
這天,小女子我一如往常的盡一個老百姓的本分上班工作,打了卡之後我的手機響了起來。手機響了怎麼辦?!

當然是接起來阿,是的,我接起來了,接起了一連串改變我命運的電話。
「喂?」
「喂,雲林縣地檢署你好,我是張警官。」

喔?警察找我,真稀奇。

但是由於公司裡有點吵鬧,加上張警官說有些事情想要像我詢問,請我找個安靜點的地方,於是小女子就前往了我公司的會議室裡。

在會議室裡張警官跟我提起了一起洗錢案,總之,雖然平常我都在吃閒飯,但是今天我卻變成了嫌犯?!


從小就沒有逃學、曠課、頂撞師長的我,竟然直接越級打怪的變成了嫌犯,這令我心情上久久不能平復。

然而張警官人很好,因為老實說他忽然的一堆問題,令我很不耐煩,因此跟他東拉西扯了很久。

他說我涉及一豈洗錢案,問我是否販賣人頭或是提供帳戶。

「什麼是人頭?」、「提供帳戶是什麼意思?」、「我不知道阿,我不懂。」其實有些是知道的,只是忍不住想要聽聽看他會怎麼回答,拜託~跟警察講話,很難得的耶!


後來他又問了我一些問題,我含糊的回答著,第一次覺得意義不明的詞怎麼那麼多:可能或許好像應該我不知道。

然後張警官還問我說,我的帳戶底下有多少資金,是否有大筆的不明款項進出?

我說應該沒有吧。於是他又問我那大約有多少呢?

「問這個要做什麼?」

「喔,如果我們之後核對,你報的金額跟實際金額相差很多的話,就會凍結你的帳戶,因為這帳戶有可能被盜用,這也是保護你權益的一部分。」

「可是我不太清楚耶。」

「那我幫你寫五萬以下好了。」

「不行啦,你這樣亂寫,到時後亂凍怎麼辦?」

「那不然我幫你寫五萬以上好了。」

「五萬以上?可是十萬、一百萬不都是五萬以上嗎?」人家真的不懂。

後來張警官溫和的跟我說,我怎麼會不知道自己的狀況呢?

我就說:「不然我問媽媽。」

此時張警官題出了法律條款,說這是審理中的案件,我的電話都是被全程錄音的,會成為證據,這期間我不能透漏與案件有關的訊息給第三者,不然就有共謀洩密的嫌疑,嚴重的話是要被收押的!

好吧,不說就不說嘛。

反正我回家還是會講,而且這種事,勢必要PO個網誌昭告天下的阿!

之後張警官對我進行完了初步的紀錄,他最後問我說,以上這些你確定都是屬實嗎?

「你講一遍給我聽,我才知道你指的是什麼阿。」我說。

「你怎麼會不知道你剛剛說了些什麼呢?」

「我怎麼知道你記錄的會不會跟我說的不一樣呢?搞不好你聽錯阿!」←好討厭的小老百姓。


總而言之,初步的調查結束了。

張警官說,因為一審的出庭我沒有到,但是今天要結案,所以等一下書記官會電跟我進行複審,問一些更詳細的問題,我要好好回答,因為這些路因法官是會聽的,還有就是我的電話已經被鎖定了,所以不可以打給別人。

過了一會,王書記官真的打電話來了!

他一樣解釋了一下狀況,說我所說的話都會被錄下成證,然後要我確定環境沒有被人脅迫或是有他人在場,於是地檢署的王書記官要我向公司請假,以確保審問過程的完整。

什麼?!向公司請假?!雖然我千百個不願意,但來是勉為其難的請假了(耶放假了!)。

在這之前書記官還叮嚀我,為了作證,我的手機不能關係,要隨身攜帶確保我沒有透露或共謀。王書記官還問我:

「你知道要怎麼請假嗎?」

「知道阿,就說警察局找我,所以我要請假去辦事。」

「都跟你說過了不能洩露待審中的案件,你要說你有司是或是身體不舒服。」

「喔,好。」

於是我印了請假單,但著我的手機去找主管,主管問說怎麼了?

我把手機放在別的桌上,而且還放在剝著音樂的喇叭旁邊,小聲的跟她說:

「(奇怪的)警察局說我涉嫌,所以要請假。而且要我不能說理由。」(小聲)

「該不會是詐騙吧?」(小聲)

「不知道耶。」(小聲)聳聳肩,詐不詐騙不是重點阿!

「那個我要請個事假。」(大聲)

「嗯好。」(大聲)主管也真配合。


推開公司的門,好久沒呼吸道早上清新的空氣了,舒服,向書記官回報。

「你怎麼可以提到我們警方的事呢?」劈頭第一句就揭穿我。

「哇,你們的設備真好!」我驚呼,不過書記官大概念我年紀小不懂事,不跟我計較。

後來王書記官說為了要保持我們審訊的過程不會中斷,要我去通訊處買手機電池跟旅充,費用車前等等都是可以向他們報公費的。

正好回家的路上會經過燦坤,於是我順道過去看看。

書記官還說,我每到一個定點行動前,要向他回報我的位置,因為她那邊都是要做紀錄的──好像偵探遊戲。

最好笑的是那個書記官每次交代完一件事時都會說:

「好,了解了嗎?那麼現在開始動作。」總是讓我想起以前的教官,令我一邊笑一邊跟著回答:「是!」(似乎很樂在其中)

就這樣我在燦坤裡逛了一下,還看到我公司的產品唷!這些可都是經過我親手的觸摸(?)才能夠在這裡亮相的呢~。

過了一會我跟書記官說:

「這裡沒有賣電池也沒有賣旅充耶。」

「嗯......那你隨便買一支便宜的手機吧,一定要讓我們能聯絡到你就是了。」

「喔。」

又過了一會,我說:「我買到旅充了!」(當然我什麼都沒買,只是在跟店員聊天而已。)


雖然是個嫌疑犯的身分令我既緊張又害怕,從小就是好學生與乖寶寶的我,哀,怎麼會遇到這種事呢?

但是我還是忍不住的起了一點玩心。

王書記官還說,為了不要讓別人知道我正在與警方聯繫中,所以電話裡可以稱他王大哥就好。這真是太有趣了,我覺得一定要留個什麼紀念下來。

「書記,喔不王大哥,那個我說阿,您之前說的雙掛號,我覺得我沒有收到很奇怪耶......」

「你現在是在質疑我們警方辦案的調查手續嗎?」王書記官每次在跟我說話錢都會先呼喚我的名字。

令我一直想起國小的時候,老師都會只叫你的名字想表示親切,卻令我長大後聽到自己的名字感到很不習慣。

「怎麼會,我哪敢呢~只是它這次會沒寄到,搞不好下一次也會阿,如果因為這樣我就要被收押怎麼辦?」

「嗯......如果你擔心是不是真有這件事的話...不然你等一下隨便找一家便利商店,我請我秘書把公文影本傳給你看。上面都有我們地檢署的印章,你可以確認。」

「好啊。」雖然我覺得秘書跟便利商店這兩個名詞擺在一起很不搭,不過我也沒在便利商店收過傳真,應該蠻有趣的。


就這樣我一邊拿著電話一邊問燦坤的人員說便利商店在哪,他們都很熱情的一邊指一邊跟我哈啦,於是我帶著手機晃呀晃的晃到了便利商店。

「那個,我到囉!」王書記官的代號變成了「那個」,不過書記官人很好,沒有生氣。

「好,那你現在走進seven。」

「這是萊爾富耶。」

「好好,萊爾富,你現在進去把傳真號碼給我。」

於是我走了進去,把傳真號碼唸給他聽,一邊跟他確認:「那個,你說要傳真給我的是什麼東西阿?」

「我們地檢署的公文影本,還有你的假收押證明文件。」

他說到這裡時我真的笑了...

因為便利商店的傳真機上很貼心的貼著一張紙,上面寫著:「地檢署與法庭絕對不會以傳真傳遞任何公文與文件」


這種東西,當然要拿一份來瞧瞧阿!

「大哥你一定要傳給我喔!」

「好,我秘書已經在傳了,還有阿,因為這是審理中的案件,所以文件也是很機密的,你收到時要記得向內對折再對折,不可以讓其他人看到。瞭解嗎?」

「了解!」

「好,開始動作。」

「是。」

然後我就把他電話掛了,拿起旁邊的公共電話撥打了110。(因為我一時之間想不起來反詐騙是165阿。)

而且第一次撥打110報警的感覺......很新鮮。

接起電話的警察伯伯人似乎很好,我才一開口說:「地檢署打電話來沈訓我......」

「啊~詐騙啦!」警察伯伯在第一秒就戳破了!

「是齁!」

「對阿,我們可以派人去你那裏解說喔!要不要?」

雖然警察伯伯好像很想來解說的樣子,不過還是被我婉拒了。

現在想想,如果他來跟我解說,我可以順便搭警車的話好像不錯?!

跟警察伯伯聊了一陣子,我帶著我的紀念品回家了。傳真來的是兩張紙,一張是「假扣押」的文件,另一張是「刑事傳票」,上面有個「被告」的位子上面寫著我的名字!

文件上面還印有檢察官與地檢署的印章,現在的詐騙集團真是越來越大費周章了。

總而言之,大家最近多加小心吧,有空就把這訊息傳遞給你身邊的人,讓大家一起玩詐騙,喔不,是防詐騙~!!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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